综合自动化、通信、交直流一体化电源、并网技术支持系统、视频监控及安防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20%自筹,80%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诺尔公苏木东侧,拟建场址整个区域皆为风积沙覆盖,表现为类风成地貌特征。现场地形起伏较大,场区高程在1323~1365m之间。拟建场址总占地面积约95.6529hm²
建设规模:本期建设容量为40MWp,计划于2019年底建成投产。本期在光伏电站附近新建1座光伏110kV升压站,本期安装1台40MVA(110/35kV)变压器。
项目整体进度:首批组件并网发电: 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25日全部光伏组件并网发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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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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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综合自动化、通信、交直流一体化电源、并网技术支持系统、视频监控及安防系统采购 |
综合自动化系统,1套 通信设备,1套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设备,1套 并网技术支持系统设备,1套 视频监控及安防设备,1套 |
2019年11月10日,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
1000 |
备注:1、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企业注册资金需在5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无不良记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内产品或者国外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
(9)近5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10)近三年内需具有至少5个项目同类设备的同等或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以应用业绩为题做专门说明。其分包商亦应具有相同的经验和业绩并完全执行本规范书的要求,分包商资格应由招标方书面认可,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