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返煤装火车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红柳煤矿返煤装火车系统改造工程,运输系统能力为1500t/h,服务年限与所在矿井相同。主要工程:1)带式输送机栈桥及转载点:包含1#转载点至2#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拉紧间、2#转载点、3#转载点、2#转载站至装车站带式输送机栈桥、驱动机房;2)改造项目包含墙体及楼板开洞、拆除工程;3)设备(含受煤坑下部给煤机、返煤地道内的带式输送机)及配电、给排水及供热、消防、集控及自动化系统等安装。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后清理及特种设备检测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内容。
2.3总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18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2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具备矿山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承建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输煤或储煤或煤炭地面生产系统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E.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投标人正式在册员工,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设计负责人要求为投标人正式在册员工,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安全负责人要求为投标人正式在册员工,具有安全资格证书;(投标文件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相关证书复印件、近期2寸照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矿山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27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08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