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发电厂脱硫烟气在线系统第三方运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全厂零星土建及建筑物维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甘肃发电有限公司景泰发电厂脱硫烟气在线系统第三方运营项目
2.2 项目规模: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草窝滩镇电厂路 1 号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共计 12 套,含脱硫 4 套、脱硝 8 套。粉尘仪 2 套,氨逃逸 4 套。根据《甘肃省环境监察局甘环监纪发〔2017〕4 号 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暨第三方运营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及《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环办发〔2017〕71 号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污染物排放企业需开展第三方运维工作。
2.5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自然年。
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3.1 投标方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方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方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投标方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乙级)或中国环境服务认
证证书(自动检测系统(气)一级);
(2)投标方必须满足《关于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工作的通知》(甘
环监局函发〔2018〕43 号)文件要求“取得自动监测系统认证证书并在运营城市设立固定办公室
和实验室(或已同当地具备实验室条件的社会化检测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并建立完善的内部运
营管理制度”。
(3)投标方必须满足《关于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第三方运营工作的通知》
(甘环监局函发〔2014〕29 号)文件要求、满足该文件要求的条件“在运营区域内成立办事处并
配备有备机”。
3.4 投标方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 2 项单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火电企业环保设施第三方
运维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页、供货范围及说明页)。600MW 以下机组维护业绩或
火力发电系统以外行业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设备买卖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3.5 投标方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3.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