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销售集团2020年天津港第三方煤炭检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20661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天津港(含天津港公用港口和天津煤码头,以下同)第三方煤炭检验服务
第一标段:服务期限内天津港进出港检验量的50%,约3585万吨;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内天津港进出港检验量的30%,约2151万吨。
第三标段:服务期限内天津港进出港检验量的20%,约1434万吨。
注:以上检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2服务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3服务内容:从商品煤样的采、制、化等品质检验,到用户依据检测证书结算为止,并出具煤炭检验月度分析报告。出港煤检验包括: 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进港煤检验包括: 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
2.4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距天津港不超过800km;
3.3投标人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CMA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缓慢灰化法)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同时具备CNAS认可证书,认可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所有检测项目依据现行有效国标,但不能用快速测定方法。
3.4投标人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CMA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或CNAS认可证书中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商品煤样的采取、煤样的制备(包括人工和机械采样,依据GB/T 474、GB/T 475、GB/T 19494.1和GB/T 19494.2现行版本);
3.5投标人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须具有从事港口煤炭检验三年以上(含)经验(提供CMA和CNAS初次认定、认可证书),投标人及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未出现过检测质量事故并被国家认监委(ca.gov.cn/)、国家认可委(https:///)、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3.6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具有化学专业或从事检测专业范围密切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化学检测的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7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化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 3 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如果没有化学及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应具有至少 10 年的化学检测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8投标人不得与所检测的货物买方单位有隶属关系(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信息,要求与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一致);
3.9本次招标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0-31 08:3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