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番禺广场站地下空间开挖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铁番禺广场站地下空间开挖工程(第二次)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番发改函﹝2018 ﹞8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代建单位为广州地铁商业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地铁番禺广场站地下空间开挖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广场及中央公园地块内。基坑北侧为清河东路,南侧为东兴路,西侧为广场西路,东侧为广场东路。基坑东西方向宽约150m ,南北方向长约700m,合计占地面积约10.5 万平方米,计划开挖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 >2.1.3工程建设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2.2造价咨询服务范围:需有相关资质咨询单位对地铁番禺广场站地下空间开挖工程项目(含管线迁改) 的合同支付、变更及结算进行审核,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2.1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2.2.2.2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包含设计变更预估)、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2.2.2.3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及时解决政府委托的评审机构(如有)或招标人对结算提出的相关问题,协助完成结算审计; >2.2.2.4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工程造价专业培训、协助招标人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等。 >2.2.3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暂定服务期为 24 月,但最终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各项工程合同全部完成结算审计之日止。 >2.2.5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7.3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委派的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 年 10 月12 日 00 时00 分至2019 年 11 月 1 日 10时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1 月1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通过 数字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数字交易平台(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19年 11 月 1 日 9 时 45 分至2019年 11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6开标时间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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