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白玉村-谢家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项目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BQT2019008-2 标段编号:GC41050020190100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龙安区白玉村-谢家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工程内容:
本工程含白玉村白玉沟修复区、黑玉村黑玉沟治理区、灵泉万佛山治理区、 灵泉井玉北沟治理区、灵泉宝山北侧治理区、南坪村西老灰窑治理区、谢家庄西沟治理区,共七个修复区。主要工程内容为:
石方开挖工程、危岩体清除工程、坡面清理工程、渣堆清理工程、采坑回填工程、覆渣覆土工程、挡土墙工程、绿化工程、窑洞洞口封堵工程和标志牌工程。总投资24870572.46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编号:GBQT2019008-2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6 招标控制价:24870572.46元。
2.7 工 期:15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国家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类或水工环类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山体整治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
3.5企业连续三年(2016、2017、2018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每年无亏损,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3.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开标时缴纳,不缴纳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1 月 6 日0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开标一厅。 5.2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