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及其附属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及其附属工程 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9】123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为水口镇光夏村,项目占地面积4.9845亩;建设内容包括:兴宁市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基础建设工程、广场工程、室内和布展工程、游客接待中心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预算为938.14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57.07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0万元,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707.07元),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承包方式为包施工图设计、包设备采购安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2.3工程 >2.4建设工期:在2020年1 月20日前完工。 >2.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1)本项目拟派设计 >( 2) 本项目拟派施工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申办企业及拟派的施工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 > 自2019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的各 >3.4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应已具有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拟担任本工程施工 >3.6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 月 17 日至2019年 10 月 21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 :00分至1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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