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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0年第二批设备工程施工集中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17     浏览:1    
核心提示:2019年至2020年第二批设备工程施工集中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1000万元,工程名称:上海
  2019年至2020年第二批设备工程施工集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1000万元,工程名称:上海电信奉贤局2019年至2020年第二批设备工程,预估施工费用304.5万元(不含税价格)(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所占比例为建安费的1.5%,安全生产费不作竞争性报价),建设地点:上海电信奉贤局所属区域。
1.2招标范围:上海电信奉贤局2019年至2020年第二批设备工程施工,具体包括:电源设备、空调设备、IP城域网设备、pon设备、无线设备、光端机等设备安装工程。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框架合同起止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或框架金额达到上限。
★1.3工期要求:按合同约定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工程中涉及使用临时电缆的,若工程投资中未开列,则由乙方负责提供。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施工费用折扣最高为90.00%(不含90.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注:资质证书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设备安装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至少3份。
2.4人员要求:
2.4.1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详见以下注解内容)的人员,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聘用企业为投标人);
注:同等专业水平:
未取得职称的人员,可按照下列条件,提供国家认可,符合下列相近专业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查合格后,可视同达到同等专业水平相应职称:
中级职称:大专毕业7年;本科毕业5年;硕士学位或双学位3年;博士学位毕业。讲师、助理研究员、技师及以上。
相近专业:
通信工程类相近专业:计算机、电子、软件、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通信、电子工程、无线通信、数据及多媒体、计算机应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职称证书与学历证书其中之一达到相近专业要求的可予认可;职称为聘书的不予认可。
2.4.2 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2018年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止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信誉要求: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
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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