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第一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汇能有限公司,购买方为 汇能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概况
1.2.1.1玉门七墩滩第一风电场AB区4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装机规模为400MW,本次先行建设A区200MW,B区已核准,暂未获得开工批复。七墩滩第一风电场AB区400MW工程场址区位于酒泉地区玉门镇北侧约36km处的戈壁滩上,风电场北高南低,场势开阔,地形相对较平坦,场区东南部有明显的冲沟发育。风电场具体位于东经97°01′16.6″~97°09′55.2″,北纬 40°34′54.1″~40°39′54.1″之间,场址区海拔高度在 1440m~1580m 之间。
1.2.1.2中核汇能同心兴隆100MW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兴隆乡境内,距离吴忠市直线距离为127.83公里,位于同心县西南方向12公里处,东北侧紧邻G70高速,距离兴隆约5公里,交通比较便利。场址区域位于东经E:105°45′50"~105°50′0";北纬N:36°50′56"~36°55′22"之间,海拔高度在1443~1889m之间,场址拟开发利用面积约20.53km2,开发规模为100MW。
本工程装机容量为100MW,风机与箱变采用一机一变的接线方式,共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新建110kV升压站,经一台主变升压后以一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330kV启明变电站。工程计划于2019年10月开工,2021年10月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1.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及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吊装工具、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设备的制造、组装、出厂前试验、验收、包装、运输、参加现场开箱检查;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和技术培训;参与现场试验、特性试验和验收;产品技术文件编制等;全面负责合同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一切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件,详见下表:
投标包件 |
招标编号 |
总容量 |
单机容量 |
包件说明 |
包件1 |
0706-19400002N040-01 |
198MW |
3.0MW及以上 |
本包件总容量中包含玉门七墩滩第一风电场A区99MW和B区99MW。 |
包件2 |
0706-19400002N040-02 |
204MW |
3.0MW及以上 |
本包件总容量中包含玉门七墩滩第一风电场A区102MW和B区102MW。 |
包件3 |
0706-19400002N040-03 |
100MW |
2.5MW及以上 |
本包件总容量中包含中核汇能同心兴隆风电项目100MW。 |
注:
(1)投标人可参与任意数量包件的投标,在投标报名阶段应明确所报名的包件;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所报名参与的包件,分别制作、递交投标文件;
(3)包件1和包件2中,七墩滩第一风电场AB区400MW工程如因政策原因导致B区200MW在2021年12月前不能批复并开工,则包件中B区所属部分招标结果自动失效,最终供货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1.3 供货时间、地点
时间:
包件1:A区交货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次(五台)供货。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B区交货日期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次(五台)供货。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包件2:A区交货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次(五台)供货。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B区交货日期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次(五台)供货。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包件3:交货期为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一批次(五台)供货。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注:1.实际供货要求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随机备品备件、塔筒联结螺栓、专用工具和技术数据资料随第一批设备一同交货,导电轨(如有)由投标人直接供应到塔筒生产厂家,免爬器、中央控制系统、远程监视系统、振动监测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确定到货时间。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板车交货)。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包件1: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风电设备制造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外币不低于1000万美元或等同金额;
b)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应为3.0MW及以上;
c)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d)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或经销、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e)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f) 投标货物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g) 投标人的分包商(除叶片外)应具有供货业绩;
h)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i)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同包件1。
包件3: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风电设备制造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外币不低于1000万美元或等同金额;
b)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应为为2.5MW及以上;
c)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d)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或经销、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e)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f) 投标货物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g) 投标人的分包商(除叶片外)应具有供货业绩;
h)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i)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1.5.1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1.5.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1.5.3.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5.3.2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E-mail等;
1.5.3.3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1、《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2、《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4、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1.5.3.4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等;
1.6 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每包件2000元,大写:每包件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且必须以公司账户汇出,否则无法开具标书款发票。
1.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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