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专职消防队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服务周期:自2019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共两年。
范围:根据专职消防队构成需要派遣合格的的队员担负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内火灾扑救和一般抢险救援任务并提供相应后勤支援服务; 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消防管理、动火作业管理、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检验测试、相关人员的消防培训等工作。接受当地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与其建立相应级别的灭火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参加其组织的业务技能比武和演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港区专职消防队委托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及以上消防服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且需显示合同金额,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10月18日09时00分到2019年10月24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