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阜新金沙风力发电项目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括35 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详见附件 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 万元。
3.2.2 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或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授权文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4)各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授权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10月19日9:00时起至2019年10月24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