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劳务外包(承揽)服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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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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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劳务外包(承揽)服务 |
负责大方公司4×300MW“W”型火焰燃煤机组除灰(渣)系统、制粉系统、环保设施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劳务外包(承揽)服务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辅助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劳务外包(承揽)服务】
1.投标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
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质要求:(1)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的要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及所属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等问题。
5.投标人唯一性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资格审查时否决全部相关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3 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6.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0-21 09:15到2019-10-2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0-21 09:15到2019-10-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