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生产副产品粉煤灰、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2.2工程规模:2019年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招标采购,服务期为一年。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招标范围:
2.4.1粉煤灰、灰渣综合利用承包。
2.4.2粉煤灰、灰渣综合利用运输起运地及到达地:伊春市(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1、#2、#3灰库及#1炉、#2炉渣仓)至中标单位符合环保规定的粉煤灰储灰场地及综合利用场地或招标方指定正式储灰场及符合环保要求的综合利用场地。
2.4.3招标粉煤灰、灰渣承包数量:全年暂定75-80万吨(最终以实际产量,依据实际过磅检斤量而定。灰、渣应由投标方综合利用或自寻符合环保要求的储灰场地。招标方正式储灰场作为应急时使用,投标方在应急需要往投标方储灰场运灰时,需要得到招标方许可。);招标方提供的灰、渣综合利用场地,投标方负责运输到位,并做好一切措施,达到环保要求。
2.4.4 招标方优先进行粉煤灰、灰渣自行销售,没有征得招标方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自行销售粉煤灰、灰渣。
2.4.5粉煤灰、灰渣外运到达地分别为招标方事故灰场和投标方粉煤灰、灰渣储存地及招标方提供的储存地,最终按照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2.4.6结算方式:按月度实际过衡票据统计量和中标单价进行月度结算。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范围内。
3.2.2.投标人具有粉煤灰、灰渣排放、运输及销售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拥有符合环保规定的储灰、弃灰、渣场地的证明资料
3.2.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2日9时起至2019年10月27日17时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