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西分公司阳曲县高村乡5万千瓦风电项目规划总装机5万千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曲县高村乡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出口端)2.5MW、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低温型、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叶轮直径140m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要求),轮毂高度90m及以上(但不大于95m);总装机容量50MW。包含塔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100台以上2.5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确认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时间:从2019年10月21日9:00起至2019年10月2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