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热电 脱硝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液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液氨1500吨,供#5-8机组用,平均每个月用350吨左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资格专项条款:
3.1.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类)》,还应提供液氨产品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具备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及使用的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相关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状况等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等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
3.1.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日期为准)5份单次合同1000吨及以上且机组容量在3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液氨供货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等关键内容)。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0月22日9:00起至2019年11月3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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