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集中招标(玉环晶科电站目视化改造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单位:玉环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19-TD-ZHGS-0000-1-0031-1 |
玉环晶科电站目视化改造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浙江分公司玉环晶科电站目视化改造一体化建设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优化(电站主干道修整和绿化);光伏区域网格化改造、智能安防系统;中控室调整;全站视觉提升;设备标牌;班组基础设施优化等全过程的承包 |
计划工期:62日历天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近三年无较大安全质量事故。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连续两年亏损。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过与本标段类似的建设工程。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各专业工程师必须具备与本标段相符的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