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屏二期风电场项目工程勘测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当涂县围屏二期风电场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属陆上平原风电场, 为 当涂县围屏一期风电项目的扩建项目,距离当涂一期项目约 5km。本风电场东西向跨 度约 5.5km,南北向跨度约 4km;地势较为平整,平均海拔在 5~9m 之间;地貌主要以 沟渠、农田为主。风电机组沿河堤布置,项目规划容量为 30MW。 风电场本期共安装 12 台单机容量 2.5MW 风电机组,装机容量30MW。本期项目与 当涂一期项目共用一座升压站,所发电量通过该升压站升压后接入系统。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 当涂县围屏二期风电场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勘测设计及专项报告编制及评审。
专项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环保三同时报告、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三同时报告、职业卫生报告等编制及评审,并取得相关验收文件。
工程勘测设计任务是:满足本区域风电场项目运行发电所需所有勘察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风电场场内部分(含风机选型、微观选址、风机基础设计及机组变布置、风机吊装、场内集电线路、检修道路、进场道路、升压站改造、电气安装等设计)。设计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满足电网公司要求,并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设计要求。
设计周期要求:
投标人应在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风电场全部地形图测量、地质勘察工作;招标及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9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3个风电容量在50MW以上风力发电厂的勘察设计业绩(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要求体现风场装机容量);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0月24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3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