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5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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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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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大观项目复绿生态环保、水保工程施工 |
复绿生态环保、水保工程施工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庆大观项目复绿生态环保、水保工程施工】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电力或公路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在2014年9月-2019年9月具有水土保持、园林绿化、道路相关3项工程其中之一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书),且具有2个及以上风电或山区公路或高速公路或高铁水土保持(生态复绿)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末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0-24 17:00到2019-10-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0-24 17:00到2019-10-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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