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7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代建业主为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渝中区石油路24号;
2.2 估算建安金额:约72772万元;
2.3 计划工期: 24个月;
计划工作开始日期:本项目土石方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以具体下达的工作开始通知为准),其他工程以下达的工作开始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以土石方开工后24个月为准。
EPC招标公示期结束20天内,按照建设业主和代建单位要求,在投标方案设计基础上完成方案设计优化调整,并报批;方案设计技术审查结束后35天内,完成初勘和初步设计工作,并报批;初步设计技术审查结束后35天内,完成详勘和施工图设计,并报审。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2.4.1工程勘察:包含初勘、详勘、施工过程中的补勘。
2.4.2工程设计: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所需的专项设计(工程设计必须在随招标文件发出的概念方案设计、功能需求及设计任务书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且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甲方认可)。其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建筑工程
项目基坑、围护、基础、建筑、主体结构、砌体及抹灰、地面找平、屋面、保温、门窗、幕墙、雨棚、外墙涂装和铺贴、既有建筑改造、洁具、固定家具、医院标识导向以及天棚、楼地面、墙面装饰等。
②安装工程
供配电、防雷、给排水(消防水)、消防(喷淋、火灾报警、气体灭火等)、电梯、空调、防排烟、机械停车、纯水工程、污废水处理、物流运输、放射防护、电磁屏蔽、医用气体、洁净工程、弱电(安全防范系统:包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及紧急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等;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内外网及无线覆盖;智能化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会议系统;公共及紧急广播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集成;建设设备管理系统: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医疗辅助弱电系统:包含病房探视系统、护理监控系统、手术室示教系统、护理区无线呼叫系统、医护对讲系统、门诊排队叫号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移动医疗、远程会诊等;医院专业信息化系统:包括HIS系统、临床检验系统、医学影像系统、电子病历、合理用药管理系统、病理系统、手术麻醉管理系统、临床路径管理系统、输血管理系统、重症监护系统、心电管理系统、体检管理系统、手机无线应用系统、门户网站等。)
③环境工程
平场土石方、支挡、绿化景观、道路、围墙、室外综合管网设计、附属构筑物、场地铺装、运动器材等。
以及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海绵城市设计、绿建与环保节能设计、BIM设计、医疗工艺设计等专项设计及概算、预算编制、设计报审工作。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有对部分设计内容进行调整以及对专业性较强的专项设计自行委托的权利,设计单位需对专项设计成果进行复核,并考虑相互的接口问题。
BIM技术应用包含设计、施工及运维的全过程应用,主要工作内容为:各阶段三维模型的建立、碰撞检验、工程量复核、施工工艺模拟等内容。设计阶段须满足《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的要求;施工期BIM技术的应用需满足重庆市住建委《2019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中关于BIM施工“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的要求,且需集成主要材料设备的型号(尺寸)、厂家、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材料等信息;搭建基于BIM的运维系统,满足使用单位运维系统三维化、可视化的要求。
2.4.3工程施工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除①应急电源系统:医疗专用UPS;②医疗专项工程:检验科实验室、手术室、静脉配液、消毒供应、病理科及影像科内装饰;洁净工程;辐射防护、电磁屏蔽;③变配电(含双电源外线引入);④机械停车位;⑤食堂厨具;⑥医院医疗设备及医疗设施以外的全部施工内容(含水塔拆除)。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有对部分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及对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自行委托的权利,施工单位应配合各专项施工。
2.4.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9001平方米。(其中,新建105887平方米,改建33114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项资质:
(1)勘察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1)、2)项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2)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1)、2)、3)项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1)、2)项资质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若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设计业绩: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承担过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且工程建安费不低于5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4)联合体投标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勘察单位和施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方。(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以下简称“设计方”;勘察单位为联合体成员方,以下简称“勘察方”;施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方,以下简称“施工方”。)
(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 月22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11 月 21 日09时00分至2019年 11 月21 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