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0MW燃煤电站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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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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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工程 |
场地平整工程 |
5673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场地平整工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近5年(201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房屋建筑或土石方工程)的施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③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6.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与过境外类似工程,且近5年(2014年9月-投标截至日)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应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执业(职业)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应提供其担任符合要求的、用户出具的项目经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开标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没被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没有被国际、国内市级以上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二年(2017年9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②近一年(2018年9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③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11.投标人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被列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1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设计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0-25 10:00到2019-10-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0-25 10:00到2019-10-3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