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提升及中水湿地(披烟园)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东区环境提升及中水湿地(披烟园)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节能减排资金和鹤壁市百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 现初步设计已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鹤壁东区环境提升及中水湿地(披烟园)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SGZB-2019-116
2.3 建设地点:鹤濮立交东侧,东至子张大街,北至柏舟路,西至民信路,南至月诸路;中水管线北沿工程位于京港澳高速护栏东侧,从柳江路至披烟园湿地公园;水源补给工程位于京港澳高速东部、淇滨大道南测。
2.4 资金来源:国家节能减排资金和鹤壁市百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2.5 项目概况: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披烟园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和水源补给工程。
中水湿地(披烟园)建设工程具体包含::停车场、商业建筑、滨湖餐厅、东入口广场、南迎宾广场、服务商店、活动草坪、烟波台、滨水木平台、花带水岸、滨水石阶、一级服务驿站、特色花架、景观亭、对景花境、滨水广场、街角广场、芦苇栈道、景观塔、微缩科普湿地、一级垂直流湿地、二级垂直流湿地、三级垂直流湿地、生物滤池,及土石方工程、广场铺装、成品座椅、指示牌、垃圾箱、安全护栏、花坛、景观树池、树池围椅、入口标识、景石等。同时建设园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66906 平方米(约合250.36亩)。其中:景观绿化区面积约24062㎡,功能 性湿地区面积约84089.4㎡, 广场面积约10866.7㎡, 道路面积约5353.2 ㎡,建筑面积约2949.7㎡,水域面积约38361㎡,停车场面积约1224㎡,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5424.46万元(项目总投资控制金额,包括工程费用14960.46万元和设计费464万元)。
水源补给工程包含淇滨大道的输水工程和京港澳东侧水系的清淤疏浚工程。建设规模包含:DN600HDPE 管道 100 米,混凝土满包段 40米,路面开挖恢复40米,清淤疏浚750米。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其深化、修改、补充。提供施工期间相关技术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图纸送审查机构审查(如需要)、提供施工期间相关技术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至满足报经相关图审单位和发包人审批通过。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8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自合同签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采购周期和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9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类似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等业务范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设计负责人:具备城市规划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 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投资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湿地公园类或绿化类施工设计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业绩可以是投标人独立承担的,也可以是和其它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
3.5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节点为本公告发出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鼓励国家重点院校(985院校)(要求设有建筑学和景观相关专业)或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参与联合体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理念、生态技术等新型技术的技术支持。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CA数字证书,于 2019 年10 月 25日至2019年11月 5日填写投标信息,选择本项目后并选择“我要投标”,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