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31、#32机组超低排放“引增合一”改造工程引风机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人位于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临巴镇,成立于2004年10月15日,是 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控股和深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新型发电企业组织。工程两台机组于2003年12月开工建设,2006年4月投产发电。华蓥山电厂2×300MW机组采用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1025/17.4-Ⅱ4型亚临界锅炉,为四角切圆燃烧方式、自然循环汽包炉,单炉膛п型布置,燃用烟煤。
每台锅炉机组配置2台引风机及1台脱硫增压风机。
业主单位: 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4台引风机成套设备购置,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及附属设备、电机及附属设备、油站及附属设备、电控设备等的成套设计与供货,风机、电机土建基础的预埋件(如有)。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3.1.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地承担双级动叶可调轴流风机的设计、制造、检验、指导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能力,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设备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营业利润为正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在近五年内(2014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6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使用双级动叶可调轴流风机,并成功商业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用户证明应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运行/维护范围或技术协议、投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 包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且未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0月28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04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