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进场公路、鱼类增殖站绿化及降曲河两岸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叶巴滩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河段四川与西藏界河上,系金沙江上游13个梯级水电站的第7级,上游为波罗水电站,下游与拉哇水电站衔接。坝址位于金沙江支流降曲河口下游600m,左岸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右岸属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贡觉县。距白玉县城约75km,距成都约820km。
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正常蓄水位2889.00m,相应库容10.80亿m3,死水位2855.00 m,死库容5.43亿m3,调节库容5.37亿m3,具有季调节(不完全年调节)能力。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240MW。坝址控制流域面积为173484 km2,多年平均流量839m3/s。本工程混凝土双曲拱坝、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考虑到叶巴滩采用全坝身泄洪方案,二道坝、水垫塘运行可靠性要求较高,故将其提升一级为2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其余次要建筑物为3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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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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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巴滩水电站进场公路、鱼类增殖站绿化及降曲河两岸生态修复工程 |
本标主体工程项目包括进场公路绿化工程、鱼类增殖站绿化工程、降曲河两岸生态修复工程、业主营地广场绿化工程、绿化养护工程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详见下文描述。 |
3000 |
本合同承包人应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进场公路绿化工程、鱼类增殖站绿化工程、降曲河两岸生态修复工程、业主营地广场绿化工程、绿化养护工程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本合同应完成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
(1)进场公路绿化工程
进场公路进场公路为道路起点至3-1隧道,总长度8.045km主要包括进场道路路肩,永久大桥桥头、3#-1隧洞口等重要的景观结点及部分具备绿化条件的边坡,总绿化面积7.02万平方米。绿化施工项目主要有:植树,撒播花草种,观景平台及栏杆等。
(2)鱼类增殖站绿化工程
鱼类增殖站内部植树、撒播花草种、景观照明及绿化给水、场地排水等工程项目施工。
(3)降曲河两岸生态修复工程
1)河道防护工程
河道防护工程包括树葬群河道防护工程和降曲河左岸河道防护工程。
达西沟沟口左侧河道防护工程具体范围为:达西沟沟口树葬群至桩号K0+462.660段,主要对右岸现有树葬群进行防护。挡墙采用俯斜式挡墙,挡墙高度2.0~4.0m。
降曲河左岸河道防护工程具体范围为1#承包商营地K0+000至桩号K1+039.812段,主要对现有河道归顺,河道清底,防止河道塌岸。挡墙采用仰斜式挡墙、俯斜式挡墙,挡墙高度3.0~5.0m。
施工项目主要有:河道清理、挡墙混凝土浇筑、大块石护岸、块石回填等。
2)业主营地至鱼类增殖站景观工程
设计地块位于降曲河右岸,业主营地至鱼类增殖站之间。场地南端毗邻业主营地,鱼类增殖站位于场地中部东侧的区域,左侧临河。本次滨河设计总面积约86225 m2。
业主营地至鱼类增殖站主要施工项目有:
1)景观工程施工:植树、撒播花草种、人行步道、栏杆、活动空间等设施;
2)专项设施施工:照明系统、喷灌系统、排水设施等项目;
3)场内交通工程施工:混凝土路面、级配碎石基层、路沿石等项目。
(4)业主营地广场绿化工程
业主营地广场景观工程主要包括从营地桥入口到营地办公楼之间的景观及绿化工程,用地面积约8568 m2。
主要施工项目有:
1)土建工程施工:广场铺装、广场道路、升旗台、停车场、广场展示模型台、广场景观置石等;
2)绿化工程施工:植树、撒播花草种等;
3)专项设施施工:照明系统、绿化浇洒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排水设施等。
(5)绿化养护工程
本次招标的绿化工程的养护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地、灌溉排水、施肥、除草、修剪、绑扎、防病虫害、补植等。
(6)施工临时设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完成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场地、加工修配企业及工地试验室、施工期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施工期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等。
工期安排
本招标项目合同工期分为施工期和养护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日,完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施工工期12个月,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养护期3年。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叶巴滩水电站进场公路、鱼类增殖站绿化及降曲河两岸生态修复工程】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014年1月至今具有1项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已完成或在建);若业绩为综合项目,则投标人须提供已标价绿化工程量清单,证明其业绩满足要求;
4.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2014年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绿化工程负责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绿化技术负责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提交2018年全年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已被列入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或被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12)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1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投标: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② 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③ 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0-30 14:25到2019-11-0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0-30 14:25到2019-11-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