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心(三峡大数据基地)IT基础设施建设一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在宜昌区域的数据中心机房位于西坝办公楼26楼,始建于1998年,主要用于满足集团公司宜昌区域IT基础设施的部署;因其完建后未对物理基础环境进行大的升级改造,存在空调系统运行较不稳定、供电系统负载饱和、物理空间不足等问题,已不能满足集团公司宜昌区域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的需求。信息中心于2019年启动宜昌区域数据中心搬迁至三峡大数据基地相关工作,一期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相关基础设施,沿用已有技术架构进行部署,完成已有应用的迁移。
三峡大数据基地已具备部署本项目所采购及搬迁设备的物理条件。
2.2 招标范围
(1)设备采购
购置宜昌数据中心(三峡大数据基地)IT基础设施,其中物理服务器15套,存储设备2套,网络交换机14套,光纤交换机2套,磁带机1套。
(2)迁移实施
所采购设备将在三峡大数据基地(三峡坝区)投用,与已有数据中心(西坝办公楼26楼)的距离约40公里。迁移实施工作包括:
完成所采购设备的上架及初始化;参与完成网络设备部署;参与完成Vmware虚拟化集群和Oracle数据库集群的部署;完成已有虚拟机和Oracle数据库的迁移;完成已有基础设施从西坝办公楼26楼搬迁至三峡大数据基地,含设备下架、打包、运输、上架和开机测试,保证设备搬迁后稳定运行。
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计划实施工期:在合同正式签定后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全部实施工作在3个月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人员要求和业绩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提供2019年5月以来至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具备负责数据中心迁移的项目经历;现场实施工程师须具备所投标网络交换机和存储设备原厂认证证书、Oracle OCP及Vmware VCAP认证证书(以上证书可由不同的现场实施工程师分别持有);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具备数据中心IT基础设施系统集成的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集成商)的投标。如代理商所投产品(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交换机)涉及多个原厂商,须获得每个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服务承诺函;如代理商所投产品(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交换机)为同一原厂商,须获得该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服务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9 年10月31日 9 时整至 2019 年11月 06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