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计划建设两台50MW及两台350MW机组;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厂区围墙围栏及大门施工(包含挡土墙及门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新建项目厂区围墙围栏及大门施工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新建项目厂区围墙围栏及大门施工项目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同类市政建筑工程已建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含合同金额、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具有从相关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0月30日9:00时起至2019年11月5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