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电厂脱硝用尿素采购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270号、350号
2.2 规模: 4*325MW;2*600MW;2*660MW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且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废标处理,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一标段尿素数量4320吨; 二标段尿素数量2880吨 。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尿素;一标段尿素数量4320吨; 二标段尿素数量2880吨 , 尿素总氮(干基)≥46.3%;详见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270号、350号
2.6 交货期: 投标人需具备连续供货能力,正常情况下,招标人发出尿素需要通知后,中标人须在48小时内将货送到指定交货地点,紧急情况下中标人在收到尿素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按要求数量供货到指定的生产现场;合同数量为暂估数,按实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运输方式:投标方须为本项目采购配有专用尿素槽罐车(不得与粉煤灰、水泥等其它运输车辆混用),单车运输量约在21吨左右(不少于20吨不大于22吨)。尿素槽罐车的槽罐及相关设备采用不锈钢材质, 槽罐车与电厂压缩空气和尿素连接软管及接头属投标方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每年供货量1000吨,单项合同不低于100万吨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要求有专用的尿素槽罐车,单车运输量约在21吨左右,尿素槽罐车的槽罐及相关设备采用不锈钢材质, 槽罐车与电厂压缩空气和尿素连接软管及接头属投标方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尿素槽罐车应自带气体输送管道并与电厂管道接口相匹配,保证每次卸料时间不超过二小时;
3)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且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废标处理,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0月29日9:00起至2019年11月0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