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三期燃机的全部热力系统、调压站(包括增压机)系统、氢站及供氢系统、热网首站及对外供热管线(含临时管线)、启动炉、制冷站及供冷系统、机力冷却塔、2号、3号自然通风冷却塔及其附属管线阀门,循环水泵、消防水泵(含冲洗水泵)、综合排水泵 (含综合排污泵及雨水泵)、化学废水处理站、仪用空压机、柴油机、化验站(含站内全部系统)、车棚太阳能发电系统及充电桩等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182个日历天,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6月30日。投标人根据技术规范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2020年二三期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外委维护工程(上半年)
包括二三期燃气轮机与厂家长协服务合同外的设备系统、二三期余热锅炉及其辅助系统、二三蒸汽轮机及其辅助系统、二三期燃气调压站、氢站、循环水泵房等外围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0年二三期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外委维护工程(上半年)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应有3项3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维护或基建等同类型业务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无;
4.本项目: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þ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