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CC及临港燃机安保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和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是集团在天津临港经济区先后控股建设的两个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公司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进行管理,现有职工近400人。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中标人与天津IGCC和临港燃机分别签署合同。
(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IGCC”)是集团在天津临港经济区控股建设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65MW,是国内首座大型IGCC发电装置,2012年11月投产发电。IGCC机组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动力岛四个部分,核心气化设备由华能自主研发,是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大课题和2015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依托项目。
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燃机”)经天津市发改委核准建设2台F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发电,首套机组于2014年12月投产,现发电能力为463MW。
项目规模:
天津IGCC安保人员25人,临港燃机安保人员14人。
招标范围:
IGCC及临港燃机厂区内消防、治安管理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门卫、巡逻、守护等内容。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许可证,外地保安公司在天津市公安局已备案或者在天津市设有分公司及以上的机构方可参与,必须有2人以上持有保安二级技师证。
(2)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3家300MW机组及以上电厂安保工作业绩,同时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1日17:00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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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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