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022年绝热材料采购及废料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2022年绝热材料采购及废料处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投标方保证提供绝热材料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绝热材料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需求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绝热材料 (详见第五章“供货技术参数清单”) |
一批 |
按技术协议 要求执行 |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招标方指定点 |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由于绝热材料供货及废旧保温处置产生的运输及装卸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内,投标方食宿自理。
2.3其他:单价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合同有效期(三年)内,买方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投标方负责安排承运人并承担在途风险。
汽车运输到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招标方指定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必须为绝热材料的生产及废料处置厂家,且实缴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述三证认证范围至少同时包含一项本次招标范围内产品生产加工认证);
3.4 投标人具有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废旧处理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
3.5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三个火电厂绝热材料的销售业绩及三个火电厂废料处理业绩,如销售及处理在同一个合同内则各记为一个,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投标人自 2016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1月04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1月1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