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度机动车辆保险招标公告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_项目概况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共有机动车辆约293台,由雅砻江公司总部及下属各运营电厂、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车辆使用分布如下:
使用单位 |
车辆数目(台) |
所在地区 |
雅砻江公司总部 |
33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
上游建设管理局(筹) |
7 |
四川省甘孜州新龙县 |
二滩水力发电厂 |
49 |
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 |
官地水力发电厂 |
45 |
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 |
杨房沟建设管理局 |
30 |
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 |
锦屏水力发电厂 |
95 |
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 |
两河口建设管理局 |
34 |
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 |
合计 |
293 |
—— |
备注:车辆数据仅供参考,投保时以实际车辆数据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本招标项目为一标7包,招标人与中标人分别签订7份保险合同,7个包由一个中标人独家承保:
C1包:雅砻江公司总部2020-2022年度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C2包:上游建设管理局(筹)2020-2022年度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C3包:二滩水力发电厂2020-2022年度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C4包:官地水力发电厂2020-2022年度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C5包:杨房沟建设管理局2020-2022年度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C6包:锦屏水力发电厂2020-2022年度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C7包:两河口建设管理局2020-2022年度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2.2.2险种范围: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2.3合同期限:三年,自2020年1月1日0:00起,至2022年12月31日24:00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条件同时具备: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总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并提供保险总公司书面授权或批文;投标人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机动车辆保险及其他财产保险业务。
3.2投标人应具有作为独家保险人承保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200台及以上机动车辆统保项目的业绩经验。
3.3投标人2018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日10:00:00至2019年11月7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