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技改项目-燃料验收自动化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6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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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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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验收智能化改造 |
请见招标文件。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料验收智能化改造】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3个300MW及以上机组燃料验收自动化项目的业绩。业绩中必须同时包括全自动制样机系统、集中管控系统(软件系统)、气动装置和智能存查样柜系统。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有效证明(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规模、业主联系人及电话等,必须提供清晰复印件),且至少有一个投入运行一年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等)业绩合同。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1-01 12:40到2019-11-08 14: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1-01 12:40到2019-11-08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