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工程2020-2021年建筑钢材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0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澜沧江流域在建水电站,包括但不限于TB、里底、乌弄龙、黄登、大华桥等水电站,目前在建水电站规模均为一等大型水电工程;根据澜沧江流域在建水电站钢材使用计划,预计2020-2021年钢材使用量约为4万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工程2020-2021年建筑钢材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工程2020-2021年建筑钢材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供应本标的产品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起算)在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等基建工程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具有本招标范围内钢材年总生产能力150万吨及以上;具有建筑钢材的生产许可证。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4 其他要求:无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指定其参加本次钢材采购投标高线和Ⅲ级钢筋的授权书,且必须是生产厂家授权参与本次投标的唯一代理商;鉴于圆钢产品量少,对所投的圆钢产品不要求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高线和Ⅲ级钢筋生产厂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投标,或者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投标,其投标均无效。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4日9:00起至2019年11月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3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