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2*660MW机组新建贮灰场工程(废矿坑改灰场)招标公告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魏家峁煤电公司一期为煤电一体化项目,考虑利用露天煤矿的排土场贮存电厂排放的固体废弃物(粉煤灰及脱硫石膏)。根据露天煤矿的生产现状,电厂投产时露天煤矿的首采区已实现剥离物的内排,因此电厂的贮灰场设置在露天矿的内排土场。魏家峁煤电公司现有贮灰场型式为矿坑型干灰场,贮灰场距电厂约5.7km,布置在露天矿首采区的内排土中,初期在采空区回填台阶顶部预留长700m,宽300m,深10m的回填坑,原设计容积不小于210×104m3,用于堆贮电厂排放的固体废弃物。贮灰场2017年1月投运,目前伴随矿区不断排土及周边地形的变化,原贮灰场范围有所变化,截止2019年1月24日,可利用容积约103×104m3,依据机组运行情况,2019年底将达到满库。同时考虑近几年受到建筑市场波动及节假日销售受阻等因素影响,灰渣综合利用率降低,现有贮灰场无法满足电厂持续的灰渣排放需求,危及电厂安全生产。目前伴随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贮灰场超设计标高运行将会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因此为了满足电厂持续的灰渣排放需求,急需新建贮灰场,满足电厂持续的灰渣排放需求。
工期: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工期4个月。
规模:2×66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本工程采用总包方式,涉及到的所有设备、材料及施工均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计划选取两个回填台阶的废矿坑建设为新贮灰场,用于堆贮电厂排放的灰渣,设计贮灰量约为340×104m3。新建贮灰场主要工作为:贮灰场的场地平整、底部及四周敷设土工膜、抑尘改造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内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土方工程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合同签订之日在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 11 月 2 日 9时起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17 时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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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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