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煤、灰水运行等辅助工作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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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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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轮机(卸船机)操作、灰水运行巡检等辅助 |
斗轮机(卸船机)操作、灰水运行巡检等生产辅助工作 |
8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斗轮机(卸船机)操作、灰水运行巡检等辅助】
1.报价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投标,不接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
2.报价方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劳动派遣”、“电力设备运行”、“电力设备维护”、“电力运营”、“电力生产”其中一项。投标人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管理经验,投标时至少应提供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相关资质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相应的业绩。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具有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为一年及以上,且单台机组容量不小于300MW的火电厂相似项目运行服务”的业绩(投标文件应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4.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总合同守信用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黑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1-04 17:00到2019-11-1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1-04 17:00到2019-11-1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