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6机组脱硫脱硝CEMS系统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一次公告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不足3家,现对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6机组脱硫脱硝CEMS系统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甘肃省平凉市。2.2 服务内容: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机组共安装CEMS仪表36套,其中脱硫系统12套,脱硝系统24套。其中烟气分析仪全部为雪迪龙公司生产的U23分析仪,粉尘仪为上海北分公司生产的低量程粉尘仪。
2.3 服务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内容包括:#1-#6机组脱硫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维护;#1-#6机组脱硝系统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含氨逃逸检测系统)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环保监测仪表维护、检测、比对或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个,以合同为准(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1月4日09:00起至2019年11月10日17:00止(北京时间)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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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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