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临沂电厂共有6台机组,分别为1、2号机(2×350兆瓦机组)和3、5、6、7号机组(4×140兆瓦机组),且在2015-2017年均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 临沂电厂4×140MW机组的供水水源为电厂厂区深井水、城市自来水、道口泵房来水、东河来水和新厂废水。2×350MW机组供水水源为临沂首创污水处理厂中水、道口泵房来水、城市自来水和沂河地表水。其中沂河地表水作为全厂备用水源。本次改造主要为节水及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内容涉及新建原水预处理系统、新建循环水旁流处理系统、新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140MW)、脱硫废水处理站改造(350MW)、新建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雨污分流及废水回收系统、水务管理系统改造等方面。
1.2招标范围:
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改造项目前端改造项目进口品牌板框压滤机2套。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2.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2 专用资格条件
2.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2.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品牌不少于3项类似工程的应用业绩(须投产运行),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3)投标人所供设备为进口品牌产品。
2.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2.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授权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从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4日9:00起至2019年11月9日9: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