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煤业公司华亭煤矿、砚北煤矿八项设备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矿用八项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华亭市
2.2 规模: 4.00Mt/a 、6.00Mt/a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八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
2.6 交货地点: 甘肃省华亭市
2.7 交货期: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没有被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黑名单。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华亭煤矿液压支架设备
3.2.1 资质等级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等相关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方提供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6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三项放顶煤液压支架成套设备工作阻力≥10000KN的液压支架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所涉及规格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液压支架型号在供货合同中必须明确、清晰,否则不计入有效业绩;如提供多份业绩为同一控股公司下属单位的,只计入一份有效业绩);投标人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具有拟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物资项目具有拟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强制认证(属煤炭行业必须具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二标段:砚北煤矿液压支架设备
3.2.1 资质等级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等相关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方提供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6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三项放顶煤液压支架成套设备工作阻力≥10000KN的液压支架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所涉及规格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液压支架型号在供货合同中必须明确、清晰,否则不计入有效业绩;如提供多份业绩为同一控股公司下属单位的,只计入一份有效业绩);投标人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具有拟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物资项目具有拟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强制认证(属煤炭行业必须具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三标段:采煤机设备
3.2.1 资质等级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等相关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方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三份单截割电机功率≧400KW及以上的自动化综放工作面匹配的采煤机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所涉及规格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采煤机型号在供货合同中必须明确、清晰,否则不计入有效业绩;如提供多份业绩为同一控股公司下属单位的,只计入一份有效业绩);投标人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具有拟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物资项目具有拟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强制认证(属煤炭行业必须具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四标段: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设备
3.2.1 资质等级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等相关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方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三份刮板输送机电机功率2*500KW及以上设备成功应用实例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所涉及规格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刮板输送机型号在供货合同中必须明确、清晰,否则不计入有效业绩;如提供多份业绩为同一控股公司下属单位的,只计入一份有效业绩);投标人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具有拟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物资项目具有拟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强制认证(属煤炭行业必须具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五标段:可伸缩带式输送机设备
3.2.1 资质等级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等相关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方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三份皮带带宽1.2m及以上且皮带长度1500m及以上设备成功应用实例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所涉及规格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液压支架型号在供货合同中必须明确、清晰,否则不计入有效业绩;如提供多份业绩为同一控股公司下属单位的,只计入一份有效业绩);投标人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具有拟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物资项目具有拟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强制认证(属煤炭行业必须具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六标段:支架电液控制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
3.2.1 资质等级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等相关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方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五份自动化控制成功应用实例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具有拟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物资项目具有拟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强制认证(属煤炭行业必须具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七标段:远距离供液系统设备
3.2.1 资质等级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等相关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方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份设备成功应用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具有拟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物资项目具有拟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强制认证(属煤炭行业必须具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八标段:远距离供电系统设备
3.2.1 资质等级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等相关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方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份远距离供电系统成功应用实例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具有拟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物资项目具有拟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强制认证(属煤炭行业必须具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4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3000.00元;第二标段售价2000.00元;第三标段售价1500.00元;第四标段售价2000.00元;第五标段售价1500.00元;第六标段售价1500.00元;第七标段售价1500.00元;第八标段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