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纳雍电厂一厂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系统改造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纳雍电厂一厂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系统改造施工
工程地点:纳雍电厂一厂4号机组
工程性质:改造工程
规 模:300MW等级;
范 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纳雍电厂一厂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系统改造施工包括:脱硝烟道导流板改造、脱硝喷氨支管、喷氨格栅改造、SNCR改造等安装及相关电气热控改造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根据项目情况修改)
3.2.1 资质等级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不允许转包、分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硝系统安装施工业绩。并提供业主方联系方式、相应技术协议及合同的扫描件,技术协议中必须明确机组容量、安装工程量等。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从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4日9:00起至2019年11月9日9: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