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瑞金电厂2020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江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瑞金电厂2020年度石灰石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上坝村
规模: 电厂装机容量2×350MW。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采购2020年度脱硫用石灰石,计划采购数量暂定60000吨(实际用量约为40000~65000吨),具体供货数量以甲方根据机组运行情况所需量来定。投标人报单价(元/吨)及总价,结算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投标单价执行。
2.2.2石灰石成分要求
项 目 |
单 位 |
数 据 |
碳酸钙含量 |
% |
≥93.0 |
氧化镁含量 |
% |
<2 |
二氧化硅 |
% |
<2 |
三氧化二铝 |
% |
<0.20 |
三氧化二铁 |
% |
<0.2 |
水分 |
% |
≤1 |
粒径 |
mm |
5-20 |
活性 (pH值为5.50、温度为50℃,半消溶时间) |
分钟 |
≤20 |
2.6 交货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上坝村华能瑞金电厂
2.7 交货期:,在合同供货期(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内,买方发出石灰石需要通知后,卖方在12小时内将货送到指定交货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有数量的供货范围、单价合同盖章的结算单、等能够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具备并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年检合格;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04日9:00起至2019年11月08日17:00止。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