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同江街津山风电场一期(66×1.5MW)SL1500/77型风电机组外委检修及维护(36个月)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上级单位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66*1.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同江街津山风电场一期(66×1.5MW)SL1500/77型风电机组外委检修及维护(36个月)工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风机生产或组装或检修或维护或安装等经营范围。
3.2.2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33台(含)或5MW(含)风电场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维护或定检或技改业绩(含质保期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时间、盖章签字页等合同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在业绩中注明三年内是否发生过死亡及一次重伤三人以上人身事故记录。
3.2.3拟投入本标段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双馈异步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检修维护管理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5日9时起至2019年11月10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4.1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1月5日9时起至2019年11月10日17时止,登陆平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