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与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24 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原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9000 万元,2010 年 7 月 20 日,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以 95%股权收购,瑞丽市裕顺珠宝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股权为 5%,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水塘镇湖明路 37 号,距离新平县城公路里程 90km,距玉溪市公路里程 180km,距昆明公路里程 275km。
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所属七个电站,机组 11 台,发电装机容量 5.757 万千瓦,其中:
1.1 大春河一级电站厂房位于水塘镇南达、旧哈村之间的南达河右岸,该电站厂房距水塘镇约 8km(路况:水泥路面+土路,厂房前约 850m 为土路);该电站前池距离水塘镇约16km(路况:全程除值班房至前池 600m 为土路外,其余路段均为水泥路面);该电站南达河取水坝距离水塘镇约 19km(路况:全程除老八队至取水坝 3000m 为土路外,其余路段均为水泥路面);该电站棉花河取水坝距离水塘镇约 30km(路况:水泥路面已铺筑至水塘镇邦迈村,约占全路程的五分之二,其余路面均为土路);该电站大麻卡河取水坝距离水塘镇
约 30km(路况:当地政府正在水泥路面浇筑施工,建成后水泥路面公路里程约占总里程的一半)。
1.2 大春河二级电站厂房位于水塘镇大窝铺村旁,距水塘镇约 5km(路况:集镇至生活区为水泥路面,生活区至厂区 300m 为土路);该电站前池距离水塘镇约 8km(路况:全程为水泥路面 );该电站南达河区间取水坝位于大春河一级电站厂房前约 200m。
1.3 大春河三级电站厂房位于水塘镇大窝塘村旁,距水塘镇约 5km(路况:省道+水泥路面+土路,其中土路为电站前路面,约 300m);该电站前池位于电站旁;该电站大春河取水坝距离水塘镇约 10 km(路况:全程除大麻卡小组至取水坝约 500m 为土路外,其余路段均为水泥路面);该电站大麻卡河取水坝距离水塘约 10km(路况:全程除大麻卡小组至取水坝约 500m 为土路外,其余路段均为水泥路面)。
1.4 者竜及路东电站位于者竜乡内,距水塘约 40km(其中者竜站为省道+村村通路面,路东电站为省道+土路)。
1.5 达哈电站位于戛洒镇达哈村,距水塘镇约 22km。
1.6 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现配备车辆有 8 辆,其中轿车 2 辆、越野车 3 辆、皮卡 1 辆、全顺 15 座中巴 1 辆、旅行车 1 辆。
二、招标范围:
2.1 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将办公基地、生活区及所属七个电站的保洁、绿化及菜篮子工程管理服务、职工餐厅管理服务、职工公寓管理服务、车辆管理服务及后勤综合管理服务业务进行外包,要求承包单位派驻车辆与后勤物业管理服务所需人员共 13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兼安全员及夜班值守 1 人、驾驶员 6 人、厨师兼保洁、绿化及菜篮子工程 3 人、辅助厨师兼保洁、绿化及菜篮子工程 2 人、保洁员兼绿化及菜篮子工程 1 人,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2.2 服务期限: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其法人地位。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劳务外包或辅助管理外包所需的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须具有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3.4 商业信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下载方法:进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输
入本企业名称进行企业信息查询,点击相应的查询结果进入本企业相关页面,下载信用报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擅自将本项目分包和返包。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1 月 0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