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2#机组励磁系统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与交货期
1.1 招标范围
2#机组励磁系统改造,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1.2交货期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4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1.2对于已在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3对于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2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2.5 企业税务登记证;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2.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设计、研发、制造、加工技术许可;
2.2.7具有 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8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4个300MW及以上机组相同励磁方式的改造工程业绩,不满足视为不合格(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在项目调试及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设备、施工及安全质量问题,并提供产品相关证明资料。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1月6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2日17:00止,登陆平台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1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7日17:00止。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