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岳阳电厂现全厂发电所需煤炭70%以上由水路通过电厂自有水运码头到达电厂,码头年卸煤量超过300万吨,高峰年份超过350万吨,而电厂码头只有一套双抓斗卸船机,也只有一条卸煤皮带线,卸煤设备年运行近7000小时,卸煤能力已无潜力可挖,码头只有单套卸煤设备和单线水路卸煤线已不能适应水路卸煤的需要,不能满足全厂高负荷(日最高耗煤量为24127吨)、大采购方式时对水路煤卸载的要求。
电厂拟码头现有2#泊位进行提质改造,在原址新建1座3000吨级散货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10000吨级设计);货种为煤炭,并新建一条卸煤皮带线连接后方煤场,吞吐量按进口260万吨/年考虑。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
计划工期:5个月;
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内容为制造一艘长80米,宽20米钢质趸船,以及船舶的拖带、抛锚定位及安装、调试。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钢质一般船舶一级III类及以上的船舶生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船长80m及以上的钢质船建造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特别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中需要的具体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6日9时00分到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1月6日9时00分到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从2019年11月6日9时00分到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