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宁夏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宁夏公司相关技改项目 灵武公司2019年车辆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灵武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灵武公司现有通勤大巴车7辆、其他通勤车、生产用车、行政车12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31/19-QT-0101 | 灵武公司车队外包管理服务 | 负责公司通勤车、生产用车和行政车的管理、通勤服务等工作。在招标方车队负责人的领导下,按照安全、节约、快捷、高效的原则开展车队各项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所有人员符合相关要求,能够完成岗位职责内的各项工作。投标方主要负责车队人员工资、社保的核算、缴纳和发放,车队人员档案管理等车队人员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 8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灵武公司车队外包管理服务】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日前三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劳务派遣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信誉要求:①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②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6.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最新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备注:投标人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1-07 11:21到2019-11-14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1-07 11:21到2019-11-14 12: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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