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生产运行消耗材料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生产运行消耗材料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热电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境内。其地理位置坐标为E 116°8'9″,N 39°56'17″。
2.2 规模: 北京热电厂一期工程总装机容量774MW,其中#1、#2机单机容量为167MW,#3、#4单机容量为220MW。
北京热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容量为一套9F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发电机组,即:两台燃机拖动一台汽机运行,整套机组出力为930MW。二期机组已于2011年12月并网投入商业运行。
北京热电厂三期工程建设一套由2台东方电气/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可背压、可纯凝供热机组。整套联合循环机组在背压工况下(保证供热量)的发电出力为998MW。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化工用石灰石\10-20\合格品
预计数量13400吨
外观验收要求——石灰石表面无外水;石灰石粒径大于10毫米,且小于20毫米;石灰石中无树枝、树叶、塑料布等杂物。
化学试验考核指标——石灰石中碳酸钙含量大于92%;石灰石中酸不溶物含量小于2%;石灰石含水率小于0.5%。
化学试验参考指标——可磨性系数大于65,石灰石活性大于45min,MgO含量不大于0.8%,Fe2O3含量小于1%,Al2O3小于0.6%。
报价为含税单价:元/千克,包括运、杂、包装、装卸等其他全部费用,本招标单价在合同期内为不变价,按实际送货数量进行结算。
2.6 交货地点: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满足生产运行需求,节假日期间照常供应,保证库房最低库存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须有一个及以上发电厂脱硫用石灰石供货业绩。
3.2.2投标人应具备石灰石矿山开采、破碎、运输的合法依据和能力。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8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