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南京电厂烟囱安全整改加固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电厂厂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街道凤凰南路98号。
2.2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南京电厂总装机容量为640MW,两台320MW超临界机组从前苏联成套引进,#1、#2机组分别于1994年3月17日和10月21日相继投产发电。
2.4本次招标范围为:详见《华能南京电厂烟囱安全整改加固施工技术规范书》。
2.5服务期:计划工期共11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5个180米及以上火电厂钛钢复合板烟囱施工的业绩,施工业绩中须包含2座及以上钛钢复合板烟囱改造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不少于1座的同类型烟囱钛钢复合板内筒施工安装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8日09:00时起至2019年11月13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