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三塘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三塘湖风电场、望洋台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试验辅助服务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三塘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三塘湖风电场、望洋台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试验辅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镇新疆三塘湖风电场、望洋台风电场 。
2.2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完成风力发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试验的所有辅助服务。
2.3 服务期: 总工期15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接到采购方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根据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调控中心《关于开展天中、吉泉直流送端近区风电机组耐高压能力实测认证工作通知》(新省调系字第[2019]52号)通知要求,为验证天中、吉泉直流及近区风电场实际耐高压改造效果,对已完成风机耐高压改造的风电场,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耐高压实测验证工作。现对高电压穿越试验设备辅助服务进行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完成风力发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试验的所有辅助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3.2.1.1 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14000环境体系认证、18000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个公司同类型业绩及证明文件 。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5.1报价单位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报价单位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5.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2.5.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2019 年 11 月 7 日 9:00 时起至 2019年 11 月 14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 500 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