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青岛东城名郡小区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招标范围: 电缆供货,产品验收合格交付最终客户使用,直至产品质保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家或代理商;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在参加本次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所投货物相关服务内容。
3.2投标人应在近三年内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设备销售项目经验。
3.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4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4、公告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5、 本项目在 、 上同步发布。
7、
代理机构:
联 系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