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2022年库区漂浮物清运及拦漂装置维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招标范围:
2.3.1对库区漂浮物进行清理,将漂浮物清运至指定
2.4工期: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集团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集团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集团 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集团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者满足其一即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近五年以来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需提供人员的社保缴存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或声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营)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止投标之日,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长驻施工现场不得更换,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需提供人员的社保缴存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或声明材料;
(5)执行本项目的施工队人员数量不少于8人,另须配备装载机驾驶员1人,机械设备配置应满足本工程实施的要求,其中装载机不少于1辆,自卸汽车不少于2辆;
(6)投标人须为未被国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
(7)投标人须为未被中国集团公司、澜沧江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4.1.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11月8日9:00时起至2019年11月13日17:00时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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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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