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义县后尖山风力发电项目水土防护整治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义县后尖山风力发电项目水土防护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义县后尖山(49.5MW)风电场。
2.2 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3 工期:开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2)各专项资质证书、人员具备的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9)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11月8日9:00时起至2019年11月13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